【免針紙案】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廢除免針紙 郭卓堅申覆核不獲受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1/03 10:36

最後更新: 2022/11/03 18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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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廢除免針紙,郭卓堅申覆核不獲受理。(林育慧攝)

政府早前刊憲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,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,可宣告特定豁免證明書失效。巿民郭卓堅早前再入稟高等法院申司法覆核,質疑修例令受影響人士沒有上訴機制,要求法庭頒令無效。法官今(3日)頒下判詞,拒絕受理。

 

申請人郭卓堅,答辯人為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連同行政會議各成員。

 

郭卓堅表示,不會就判決提出上訴,認為法官判決有道理,「輸得心服口服」,並指政府「輸打贏要,我又咪輸打贏要囉」。郭又指,從美國醫學雜誌得知,部分長者並不適宜注射疫苗,故於下周將就疫苗通行症及安心出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。

 

法官高浩文於判詞指,政府就其涉2萬問題免針紙判決不提上訴,即接受其判決,正如他早前於判詞所指,為體現香港法治的例子。

 

法官指出政府形容修訂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疫苗通行證)規例》第599L是堵塞漏洞,法官認為用字並不合適,指「漏洞」的隱含意思,是法例擬容許醫衞局局長廢除免針紙,只是某程度未能達到,與法官早前作出之判決剛好相反,顯示立法時並沒有以上意圖。

 

法官指政府修例旨在懲罰濫用免針紙人士,但已有刑事控罪處理潛在專業失當指控。法官指有人或會提出有疑問,是否需要作出修例,隨著大部分問題免針紙有效期即將屆滿,而持有問題針紙人士數目,相對已接種2及3針人士實屬少數,明顯修例做法是容許局長廢除免針紙。

 

法官指申請人稱修例後令受影響持問題免針紙人士沒有上訴機制,反映申請人誤解修例令受影響人士不能重新獲豁免。法官認為事實上仍有方法重獲豁免,包括局長宣告免針紙失效後,持問題免針紙人士可由其他醫生安排醫學臨床評估,局長亦可安排發出過渡性疫苗通行證等,故此並非絕對禁制受影響人士獲豁免,法官因此認為經修例之安排並非不合理。

 

法官基於申請人沒有任何具爭議理據,故不受理申請。法官並指早前曾有巿民就疫苗通行證提出申請後被駁回,法官指任何人士若提出挑戰,必須附上具體理據,而非由法庭從其投訴中鑒定理據。

郭卓堅早於自行撰寫入稟狀指,就行會成員修改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疫苗通行證)規例》(第599章L)並不合理和合法,因該法例執行為醫務衞生局局長,受影響人士無法覓得上訴機制,令受影響的持有問題免針紙的2萬多人無從上訴,只能向法庭提出訴訟,違反《基本法》。

郭卓堅早前就2萬張問題「免針紙」失效提出司法覆核,獲高院判勝訴,政府其後修規例,並宣布由7名被捕醫生發出之針紙失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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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